关于选聘2024-2025学年校团委兼职团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推进共青团改革, 完善校团委“部门+中心”的机构设置,吸纳优秀团员青年参与学校共青团工作,建设一支优势互补、充满活力、战斗力强的“专兼挂”团干部队伍,现就开展2024-2025学年校团委兼职团干部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一)组织部

1.选聘人员

兼职副部长3-4名

2.部门简介

组织部负责全校团的组织建设、团内各类评优评先、团员发展、团干部队伍建、团校等工作。

3.工作内容

(1)协助开展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

(2)协助开展团员发展、团费收缴、团内统计、团内奖项荣誉评选表彰等工作;

(3)协助做好尚德团校日常工作;

(4)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部

1.选聘人员

兼职副部长3-4名

2.部门简介

宣传部负责大学生思想引领,强化青年理论武装;组织开展全校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

3.工作内容

(1)协助开展面向全校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工作;

(2)协助做好青年讲师团、宣讲团等宣讲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新时代青年媒体中心管理运营工作;

(4)协助做好校团委日常线下阵地宣传工作;

(5)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创新创业部

1.选聘人员

兼职副部长3-4名

2.部门简介

创新创业部主要负责“挑战杯”“创青春”“中美青年创客大赛”“创客马拉松”等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的组织;开展日常的学生创新创业培训教育和服务;联合校外第三方企业做好学校众创空间的运营管理等工作。

3.工作内容

(1)协助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类活动;

(2)协助做好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的组织工作;

(3)协助做好学校众创空间的运营管理等工作;

(4)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校园文化部

1.选聘人员

兼职副部长3-4名

2.部门简介

校园文化部主要负责共青团领域的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艺活动举办、大学生艺术团指导管理;统筹做好学生社团管理服务;组织开展学生美育课外实践;组织开展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等相关工作。

3.工作内容

(1)协助做好各类团属校园文化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工作;

(2)协助做好校内大型文艺活动、晚会等筹备工作;

(3)协助做好社团管理服务、美育课外实践等相关工作;

(4)协助做好实践育人中心、社团管理中心日常工作;

(5)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团结同学,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奉献精神。自入学以来未出现过因违纪受到处理处分的情况。

3.学风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能较好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自入学以来没有出现挂科情况。

4.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开拓创新精神,能够熟练使用相关办公软件。有相关工作经验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5.各部门兼职副部长须为在职干部教师或在校研究生(含2024级研究生新生)、2022级以上年级本科生。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在校团委常委会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所在部门、功能中心开展工作,协助专职团干部做好各部门和各功能中心的具体工作,参与校团委重要活动的组织开展。

2.遵守校团委相关工作规章制度,每周保证相对固定的工作时间。

3.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能够尽职尽责地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保证一年的工作任期。


四、选聘程序

1.报名与推荐。报名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教师、干部和学生填写《天津科技大学团委兼职团干部报名表》(附件1:天津科技大学团委兼职团干部报名表.doc )后,由所在基层团委填写推荐意见,并报同级党委、纪委审核把关。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9日(周一),电子表格发送至校团委邮箱(xiaotuanwei@tust.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到校团委两校区办公室。附件1:天津科技大学团委兼职团干部报名表.doc

2.资格审查与面试。报名结束后,校团委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完成后,组织合格者进行统一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根据面试结果,校团委对候选人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任人选。

4.试岗。对拟任人选进行为期1-2周的试岗考察,重点考察拟任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岗位适配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5.公示。结合拟任人选考察和试岗情况,提请校团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6.任用。公示无异议后,由校团委任命并履行相关组织任用手续。


五、相关保障和考核

1.原则上,兼职团干部任期1年。任期届满,由校团委对兼职团干部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将颁发证书,考核优秀者将给予相应表彰奖励。

2.兼职团干部任期内表现良好,经考核合格且具备履职能力和条件的,可继续报名参加下一年度兼职团干部选聘。

3.按照学校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等文件具体规定,兼职团干部的工作可依规计入个人业绩。


 
 

友情链接: 团中央 天津团市委 天津科技大学 人民网 新华网 求是网

内容维护:校团委新时代青年媒体中心

联系我们

滨海校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 邮编:300457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邮编:30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