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理论中心组举行2020年第7次集体学习 发布日期:2020-04-12
4月13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0年第7次集体学习。会议围绕今年“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主题开展了专题学习。校党委书记韩金玉主持集体学习并讲话。校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党办(校办)、市纪委监委驻校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
与会同志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等内容。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同志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邃。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理论,进一步牢固树立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了国家安全意识,增进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全面深入理解。
韩金玉同志强调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将把生物安全作为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平时和战时结合、预防和应急结合、科研和救治防控结合,加强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要论述。我们要把最新理论学习和推进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准确把握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深学力行把总体国家安全理念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
随后,韩金玉同志带领大家集体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并指出《规定》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制度,也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根本遵循。校院两级党委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为助推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与会同志还集体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法》《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国家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了交流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