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年天津科技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9
各基层团委: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激励我校广大团员青年为学校实施“先锋计划”踔厉奋发、砥砺笃行,在我校高质量内涵发展中贡献青春力量,校团委拟在全校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组织开展“天津科技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天津科技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天津科技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3-4月 二、评选原则 1.突出政治标准。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申报人选(集体)必须在政治上绝对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在关键时刻靠得住,能够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坚决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到聚焦主责主业的实效上,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团的成果上。 2.坚持结果导向。申报人选(集体)应当是在团的建设和工作中有具体行动、有明显成效、有特色亮点。既要看日常表现,更要看关键时刻是否能够冲锋在前、表现突出。 3.体现累进激励。申报人选(集体)须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奖项或荣誉。 三、评选标准和条件 (一)天津科技大学五四红旗团委 1.参评资格 在2023年度基层团建考核中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较好”。组织基本信息已完整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2.参评条件 ——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青年大学习”参与率和覆盖率高,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整齐,讲政治、业务精、作风严,管理严格,勇于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到位。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 ——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中心任务等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 (二)天津科技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1.参评资格 在2023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中获评四星级及以上的团支部。组织基本信息已完整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2.参评条件 ——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规范完善。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中心任务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 (三)天津科技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1.参评资格 未满28周岁,团龄在三年以上(截至2023年4月30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完整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在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各项活动;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年满18周岁(截至2024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申报材料应附入党申请书材料)。 2.参评条件 ——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 ——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遵守宪法法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天津科技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1.参评资格 班级团支部团干部:所在团组织在2023年度基层团建考核或团组织述职评议中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较好”,或所在团支部在2023年度支部对标定级中获评四星级及以上。 校、院两级团委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在2023年度基层团建考核或团组织述职评议中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较好”;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半年(均截至2024年4月30日);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在学校或学院共青团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2.参评条件 ——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用于改革创新,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业绩突出。 ——自律上强。带头贯彻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青年满意。 (五)天津科技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各基层团委在评选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推荐1个团支部参与“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评选。经线下评审和线上投票等环节,遴选出10个“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六)天津科技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各基层团委在评选的“优秀共青团员”中推荐1名团员参与“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的评选,经线下评审和线上投票等环节,遴选出10名“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七)天津科技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各基层团委在评选的“优秀共青团干部”中推荐1名团干部参与“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的评选,经线下评审和线上投票等环节,遴选出10名“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四、评选办法 1.各基层团委在推荐“两红两优”时,要根据参评条件和分配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指导基层团支部进行推荐。 2.各基层团委应通过召开推荐评议会(成员应涵盖基层团组织负责人、校团代会代表、团的委员会成员、往届校级“两红两优”获得者代表、基层青年代表等)或团委委员会的形式,对“两红两优”的申报个人(集体)进行评选推荐。 3.“五四红旗团委”由各基层团委自行申报,校团委组织开展评审,并择优评选出4个基层团委授予“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4.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功能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等,可以个别破格推荐参评。破格申报数量不超过申报总数的10%。 5.各基层团委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广大团员尤其是团代表的意见,认真组织评选工作,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对所有推荐人选(集体)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向校团委申报。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近1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1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近1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1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基层组织改革、学校共青团改革、指导学生会改革等全团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得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的。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严实标准 各基层团委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看推荐对象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严把考察审核 各基层团委要认真做好考察审核工作,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拟推荐对象进行严格考察,征求相应党组织的意见,听取所在团支部团员青年意见,统一征询学院(机关)纪委意见,确保推荐人选各方面过硬。 (三)按时报送材料 各基层团委要指导推荐人选(集体)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所有材料请各基层团委审核把关后于3月28日(周四)前将电子版文件打包发送至校团委邮箱,纸质版盖章后交至校团委两校区办公室。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2-60600502 电子邮箱:xiaotuanwei@tust.edu.cn 共青团天津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