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红十字会、校团委】关于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天津市“优秀红十字会员、志愿者”的推选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8
各学院、部门,相关志愿服务队: 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红十字会员、志愿者拼搏奉献,市红十字会拟于八届三次理事会期间评选表彰100名天津市“优秀红十字会员、志愿者”(“优秀红十字会员”“优秀红十字志愿者”各 50 名),现就有关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奉献精神。 (二)热爱红十字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模范履行会员和志愿者义务,自觉维护红十字会良好形象,密切联系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三)在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援、人道救助、救护培训,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开展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人道救援、参与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 (四)积极参加我校红十字会志愿服务,如CPR急救演练、疫情防控等相关志愿服务。 二、推选范围和名额 (一)推选范围 我校注册在籍的红十字会会员、志愿者 (二)推选名额 全校范围内推荐1人 三、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挖掘先进典型,扩大活动影响,吸引各方参与,提高推荐质量。 (一)面向基层一线会员,严把推选质量。推选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一线会员,充分体现推选工作的导向性以及推选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确保选准选好事迹突出的会员和志愿者典型。担任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的会员不参加推选。 (二)请各推荐单位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肃推选纪律,规范推选程序,对拟推选对象进行审核把关,按照推选条件,积极挖掘先进典型,积极做好推选工作。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2月19日前将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校红十字会邮箱xhonghui2021@163.com。 天津科技大学红十字会 天津科技大学团委 2022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