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关于认定2021届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的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2

各学院团委:

为鼓励开展以提高大学生多方面能力和扩展学生专业知识为目标的课余活动,加强对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按照《天津科技大学思想教育实践学分制度暨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试行)》和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细则和选课大纲的相关规定,需要认定2021届(2017级)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1届(2017级)本科生入学至2021430日参加的可被《细则》认定的第二课堂学分。

二、基本学分要求

第二课堂学分设置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学生必须获得规定的最低学分才能毕业。第二课堂必修学分最低为4学分,选修学分最低为2学分,第二课堂总学分不得少于6学分

必修学分中,思想教育活动类占3学分(含思想引领活动1学分,入学毕业教育1学分,安全教育1学分),社会实践活动类占1学分。其他实践活动均为选修。

学生思想教育实践暨第二课堂内容至少要包括“五个一”:“一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主题教育、一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活动、一次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一次志愿服务工作、一次科技创新或就业创业培训”。

三、成绩分类

第二课堂的总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合计分值在6分以下为不合格,6-8.9分的为合格,9-11.9分为良好,12分以上为优秀。

四、认定程序

1.各学院团委组织学生填写《天津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申请审批表》(附件1)上交相关支撑材料,520日前由学院团委负责收齐整理。

2.各学院团委对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学生第二课堂学分,525日前填写《天津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登记表》(附件2)。

3.各学院团委在527日(周)前,向校团委提交《天津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送至两校区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iaotuanwei@tust.edu.cn只提交登记表(附件2),审批表(附件1)和支撑材料由学院团委留存。

4.校团委将第二课堂学分情况汇总至教务处和学生处。

负责人:许小龙 李璐

电话:022-60600506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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